如月九九

万俊人:追问正义

万教授作为赴美交流的学者,曾师从著名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罗尔斯先生学习正义理论,在这场演讲里,他阐释了正义的一大原则即差异原则。

我们这个社会的制度必须通过偏袒社会中的最弱者才能达致最大限度的正义,换句话说,社会中的弱者往往多于强者,这就要求社会制度需像杆秤的挂绳一样偏于一边才能称出整个社会的价值。故在一个正义的社会当中,需有绝大多数的人民认可并力行这种“恻隐之心”给予弱者最大的包容与帮助。

此外,公平是正义的基石,各司其职则人尽其能,各取所需则物尽其用,正是那一段“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因而公平的中国化释义我将之描述为“大道为公以为衡平。”而正义则为“正法当世引为民义。”

人的本性是逐利的,但这种逐利性是人类求取生存与发展的本能,过去文人治国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把人的逐利性与人文情怀最大限度的糅合,从而产生出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士大夫精神。而今社会上多的是逐利的士子,也多的是没有共情能力的“学者”,焕发逐利性是好事,这是市场经济的特征;而缺失共情则是一大坏事,这使人的恶被无限放大,也难怪会有人对现在的社会失望了。

所以公平正义对于我们的要求就在于逐利的同时得对得起天地良心,对得起良心之上还需对得起学问。

因为,无论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学科,凡诉诸人类生存之道者必或有间或无间地关乎生死。死生事大,容不得一丝儿戏;家国位重,由不得一点戏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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